一批法規規章11月1日起施行,信訪部門將強化督辦責任
  餐館設“最低消費”將被處罰
  據新華社電 11月1日起,一批新的法規規章開始施行。其中,國家信訪局出台新規強化初信初訪事項的督辦責任,未履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信訪機構將被追責。
  信訪部門督辦不力將被追責
  信訪函件在部門之間“踢皮球”、信訪事項辦理久拖未決、責任部門處理意見敷衍了事……國家信訪局《關於進一步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工作的辦法》11月1日實施後,這些信訪“老大難”問題有望得到解決。對應受理卻未受理、不反饋結果或不執行處理意見等問題的事項,信訪部門將及時督辦並提出改進建議,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,將向有關地方和部門提請追責。
  餐館“最低消費”將被禁止
  商務部發佈的《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(試行)》11月1日施行,明確表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。“包間最低消費”“開瓶費”“茶位費”等長期以來廣受詬病的餐飲業“潛規則”將得到整治。辦法強調,違反規定的餐飲經營者將受到懲處。對於違反辦法的行為,若法律規章有相關條款的,將依法處罰;沒有相關條款的,將責令限期改正。其中有違法所得的,處所得3倍以下罰款,最高不超過3萬元;沒有違法所得的,處1萬元以下罰款;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。  (原標題:餐館設“最低消費”將被處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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